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对2019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第一次公示,截至2020年3月17日公示结束,经核实,我局对部分异议项目进行了修改,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服务机构联系电话:0755-85250080、400-0075-365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办公楼111室
附件:2019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第二次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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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计划(第二次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