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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预先收取2019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资金拨款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0-03-24   网站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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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已在我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为加快拨款进程,我局决定预先收取资助资金拨款资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需材料

  1.收款收据:收据金额请填写项目承担单位获得2019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所有资助项目的总金额;每个单位需提供一张收据;收据需2人以上签字,其中一人必须为财务人员;加盖单位财务章;收据请自行粘贴在空白A4纸上。

  付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交款内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2.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合同书:每个资助项目需提供一套合同书;合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法人代表签字(签章),并在合同封面尾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盖骑缝章;非法人代表签字的需附上授权委托书;获资助对象为个人的,可委托其所属单位代为办理拨款手续,但合同书上所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需为该人员的个人账号信息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得资助对象为个人的,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需个人签字),及其委托工作单位办理拨款手续的证明原件(需个人签字)

  4.资助对象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还需提交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表

  5.申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与公示名称不一致的,提交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6.资助对象为个人的,还需提交个人完税证明

  二、材料提交方式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我局决定采用邮寄方式收取资金拨款材料,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根据要求,于3月31日前相关材料邮寄至下述地址

  收件人名称:科技创新局政策资金部

  收件人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111室

  收件人电话: 0755-28339213。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合同书(模板)

  三、服务机构咨询电话:0755-85250080、400-0075-365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24

上一篇:关于领取宝安区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3-26 09:23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我区对辖区内2019年认定通过企业发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关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证地点:宝安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详见附件1)   二、领证所需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法人签字、法人及领证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及领证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领证预约方式   本次领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采取限号预约制(详见附件1),请各企业领取证书前,先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并进入“宝安行政服务”,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预约:1.点击“在线办理”;2.选择“宝安政务好又快”;3.选择“预约”后,点击“我已知悉”;4.按照企业所在街道点击“进入”(请根据附件2中查找企业所在街道);5.选择“领取国高证书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地点及预约数量   2.2019年宝安区领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名单   (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客服电话:85908590)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地点及预约数量.xlsx 附件2:2019年宝安区领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名单.xlsx 下一篇:【广东】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