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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开展2017年度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认定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4月28日-5月10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申请条件
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础条件
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类别
企业应属于下列类别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2)通过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
(3)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
(4)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省“珠江计划”和市“孔雀计划”创新团队所在的科技企业;
(5)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B、C类人才所在的科技企业。
3、投入及产出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划定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7年度纳税额总额50万元(含)以上;
(2)2017年度研发投入金额100万元(含)以上;
(3)2016、2017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4、科技人员
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数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划定要求。其中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含)以上。
5、技术水平
至少拥有1项Ⅰ类知识产权或者5项Ⅱ类知识产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视为技术水平达标。
6、研发投入
企业设有相应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或研发部门,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达3%(含)以上(成立不足2年的企业,按其实际营业日期计算)。
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纳税情况等指标按评审当年的前一年度为计算期限(指标跨多年度的按前多个年度为计算期限)。
(二)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失去认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的资格,并在我局科技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列入黑名单。
二
关于深圳市征集2018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申报时间
4月28日-5月13日
资助方式:政策
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属于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
(三)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四)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五)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六)未被评为省级或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资助项目免费客服热线:
手机:18033434779
座机:0755-2720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