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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8年高交会参展活动扶持的受理工作,请已完成第二十届高交会参展活动备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高交会参展活动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最近一个年度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参展商,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助标准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参展单位,给予展位费用50%、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