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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配套补贴申请操作指引 网站首页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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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配套补贴申请操作指引
日期: 2020年04月21日    信息来源: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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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0〕2号)

  二、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加强职工适岗培训,通过线上培训或非聚集性线下实操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配套补贴。

  三、申请对象

  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的企业分支机构(不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

  四、申请条件

  企业在2020年4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规定组织员工完成适岗培训并提交市级补贴申请。

  五、补贴标准

  对完成培训并成功申领到深圳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的企业,按市级补贴金额1/3的标准给予补贴(进位取整)。

  六、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申请深圳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之日起30天内申请光明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配套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七、申请材料

  (一)《光明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配套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适岗培训补贴参训人员明细表》(附件2)。

  八、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配套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二)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三)审核。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审核。

  (四)公示和发放。经审核合格的,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不合格或公示发现问题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将补贴发放至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九、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已经骗取相应补贴的,一律收回;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存在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纳入光明区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如深圳市培训补贴相关政策调整,在新政策生效前申报培训计划的,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的要求执行和领取补贴,新政策生效后申报培训计划的,以新政策的要求为准。

  (四)服务机构咨询电话:0755-85250080、400-0075-365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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